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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济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
绩效考评细则的通知
济数办〔2018〕6号
各相关单位:
《济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细则》已经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望认真遵照执行。
2018年6月12日
济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细则
为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效能,充分调动责任单位积极性,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国家标准和《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》(济政〔2017〕22号),制定本考评细则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权责对等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以机制创新为核心,以综合考评为抓手,围绕城市发展需要,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,充分发挥现有城市管理资源优势,建设精确精细、快速高效、全方位的城市管理新模式,促进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的持续改善,全面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。
二、考评对象
数字化城市管理责任单位,包括:城市中心区域内的产业集聚(开发)区管委会、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各市直部门、驻济单位及企业、高等院校等。
三、考评原则
1.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
2.以科学、量化、数据考评为主的原则;
3.坚持月度、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。
四、考评内容和方法
(一)考评周期
考评周期设为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两个周期。
⒈月度考评
月度考评以每月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考评依据,采取百分制考评,月度考评分为各考评项目成绩之和。
⒉年度考评
年度考评得分取月度考评累计得分的平均值。
年度考评得分=月度考评累计得分/12
(二)考评项目及所占分值
综合考评满分100分,为以下8项得分总和。
1.办结率(20分)
办结率=办结数/应办结数×100%
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按期办结和超期办结案件数之和。
应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应办理的全部案件数。
本项得分:办结率×20
2.按期办结率(20分)
按期办结率=按期办结数/应办结数×100%
按期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案件数。
应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应办理的全部案件数。
本项得分:按期办结率×20
3.超期未办结率(10分)
超期未办结率=超期未办结数/应办结数×100%
超期未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案件数。
应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应办理的全部案件数。
本项得分:(1-超期未办结率)×10
4.一次办结率(20分)
一次办结率=(办结数-返工次数)/应办结数×100%
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按期办结和超期办结案件数之和。
返工次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问题处置反馈后,因未通过审核而造成的案件返工次数(同一案件多次返工的重复计算)。
应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应办理的全部案件数。
本项得分:一次办结率×20
注:此项得分扣完为止,不计负分。
5.延期率(10分)
延期率=延期数/应办结数×100%
延期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申请延期的案件数(同一案件多次延期的重复计算)。
应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应办理的全部案件数。
本项得分:(1-延期率+5%)×10
注:5%为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因特殊情况而允许的延期率。此项得分不计负分,也不高于10分。
6.工作量(10分)
(1)基数分=最多办结数/本单位应办结数×100%×10
最多办结数:同类考评组内,考评周期办结数最多责任单位的办结数。
本单位应办结数:同类考评组内,办结数最多责任单位考评周期内应办理的全部案件数。
(2)工作量=办结数/最多办结数×100%
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当月内按期办结和超期办结案件数之和。
最多办结数:同类考评组内,考评当月办结数最多责任单位的办结数。
本项得分:工作量×基数分
7.案件积压率(5分)
案件积压率=案件积压数/案件总数×100%
案件积压数:本年度考评周期前所有未办结的案件数
案件总数:本年度考评周期前案件总数
本项得分:(1-案件积压率)×5
8.处置通应用率(5分)
处置通应用率=有效应用数/办结数×100%
有效应用数:案件处置完成后,当月应用“处置通”进行真实、及时的结果反馈,并经市监督指挥中心审核,可作为结案依据并结案的案件数总和。
办结数:责任单位考评当月内按期办结和超期办结案件数之和。
本项得分:处置通应用率×5
应用数字城管平台进行结案反馈,并经数字城管中心审核,可作为结案依据的,等同于处置通应用。
注:发现责任单位虚假或不文明回复的,扣除考评周期内该项全部分数。
五、考评结果应用
1.月度考评结果纳入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评体系,并通报至各责任单位,同时呈报市领导。
2.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评,对工作成绩突出、考评成绩优异的责任单位,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表彰。
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,原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细则同时废止。
附件:济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、立案、核查、结案标准